员工版登录

温馨提醒:

本院职工若忘记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在手机钉钉上申请("审批--党政办--网站用户名申请")。

集团版登录

温馨提醒:

本院职工若忘记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在手机钉钉上申请("审批--党政办--网站用户名申请")。

  • 官方微信

  • 官方支付宝

采购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院务信息 > 采购信息
瑞安市人民医院2021年-2024年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的通知
作者:物资采购中心  来源:物资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5 9:54:56  字号:

各相关供应商:

瑞安市人民医院就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瑞安市人民医院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实施范围:

服务范围:瑞安市人民医院为期三年(2021年-2024年)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为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11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递交时间:在截止时间前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分院行政楼415。

五、服务基本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的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职业操作规程》的要求。

3、供应商在承接业务时须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4、供应商应对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服务情况,并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提供各类报表。

5、采购人将会不定期地对供应商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供应商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中文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不得拒绝、延误、阻挠、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6、供应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本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六、实施要求

1、供应商应要求本单位代理、咨询人员在执行代理、咨询任务时,合理运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政策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开展咨询业务,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恪守客观公正、合规合法、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原则。代理人员应按法律规定要求对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编制,用先进的招标理念、严谨的工作作风、规范的操作程序、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竞争环境;咨询人员应按既定的咨询实施方案,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报告书,对咨询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实现咨询目标。

2、供应商接受委托人的指导监督,直接接受并服从委托人的指令,按规定及时向委托人反馈项目的咨询情况。对委托人的书面指令或询问需及时响应并给予书面答复。

3、供应商需指派本单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及相关工作经验的代理、咨询人员从事本单位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原上报的拟派参加代理、咨询人员,严禁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人员借用他人名义从事本单位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4、在代理、咨询期间要补充与代理、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需由委托人确认,否则因补充资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当在代理服务中遇到以下情况时,供应商必须及时联系委托人,取得共识:

① 编制招标文件中,不能确定招标范围;

② 编制招标文件中,不能确定付款方式;

③ 编制招标文件中,不能确定评标办法;

④ 编制招标文件中,不能确定合同条款;

⑤ 对项目招标影响较大的事项;

⑥ 其它重大事项。

6、当在咨询服务中遇到以下情况时,供应商必须及时联系委托人,取得共识:

① 根据图纸要求,不能确定如何计算工程量;

② 根据图纸要求,不能确定适用定额、适用费率;

③ 根据图纸要求,不能确定如何选择套用定额子目;

④ 根据图纸要求,不能确定如何确定材料设备单价;

⑤ 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事项;

⑥ 新工艺、新材料、特殊材料等;

⑦ 其它重大事项。

7、代理、咨询成果由供应商按规定格式制作,具体要求视项目实际情况以及业主要求决定。成果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同时制作电子版本结果资料。

8、供应商与第三人或者代理、咨询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七、收费标准及优惠

1、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核定的标准执行,并承诺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在此基础上按不高于优惠后折扣上限计算:

序号

服  务  项  目

折扣(上限)

备注

1

工程造价咨询

估算、概算

50%


预算、结算、财务决算、全过程造价控制

70%


咨询服务优惠后实际金额低于1400元的,供应商可将1400元作为收费上限进行报价。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核定的标准执行并承诺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在此基础上按不高于优惠后折扣上限计算:

序号

服  务  项  目

折扣(上限)

备注

2

工程招标代理

施工招标

工程估算400万元至2000万元

55%


工程估算在2000万元至1亿元

50%

工程估算在1亿元以上的

45%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

80%


八、申请程序

1.供应商以纸质方式交由本项目联系人。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2.我院将在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对提交审核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审核后确定入围名单。

3.最终入围名单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公布于瑞安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rahos.gov.cn/)。

九、供应商须在温州市域范围内需具备的服务保障要求

1.企业注册地为温州市域范围以外但在温州市域范围内已设立分支机构的供应商,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企业注册地为温州市域范围以外的且未在温州市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供应商应当在温州市域范围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或服务驻点,同时配置与投入分支机构人员相匹配的相应配套设施,并按以下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办公场所或服务驻点为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所有权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明;

②办公场所或服务驻点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租期不少于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房产房屋产权证明。

设立的办事处或服务驻点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取消其入围资格。

十、服务有效期:

1.经瑞安市人民医院审核通过之日起服务生效,为期三年,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变更或终止。

2.定点供应商也可主动申请退出,退出之日起3年不得再申请入围。

十一、业务交易阶段

1、交易采用二次竞价或直接议价模式。

    2、我院可以自行择优选择一家入围供应商直接进行议价,也可以选择二次竞价。

3、二次竞价由我院根据服务内容选择三家或三家以上入围供应商进行竞价,最终确定供应商由瑞安市人民医院内部会议决定。

4、选定供应商后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或造价咨询合同

十二、履约监督

1.瑞安市人民医院负责日常管理。

(1)协议期内,信息发生调整的,供应商应向我院提出申请,等待我院审核通过。

(2)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本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查证属实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2.供应商的一切行为均须遵守相关规定。

3.供应商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将移送瑞安市财政部门查处。

十三、业务咨询:

1.本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7-58822034

联系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瑞安市人民医院。

3.本通知未尽事宜,以相关补充通知为准。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只要符合本通知的条件均可申请准入资格,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瑞安市人民医院未与任何公司或个人进行项目相关事宜服务的合作。

3.请各供应商注意甄别,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损坏。

 

 

瑞安市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5日

 附件:瑞安市人民医院2021年-2024年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的通知.doc



相关文章
联系方式
电话:(0577)58815881
传真:(0577)65866586
邮编:325200
瑞祥院区

地址:瑞安市瑞枫大道168号
公交8、11、13、16、17、101、106路直达

万松院区

地址:瑞安市万松路108号
公交1、2、6、9、12、15、3路夜间线、101(环线)路直达

版权所有:瑞安市人民医院 Copyright©2011-2024 浙ICP备07019604号

网站地图 辅助信息 版权声明 在线调查